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律師談郭美美再次被抓 系累犯不適用緩刑和假釋

 2021-03-19 09:58  來源: A5創(chuàng)業(yè)網(wǎng)   我來投稿 撤稿糾錯(cuò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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A5創(chuàng)業(yè)網(wǎng)(公眾號(hào):iadmin5)3月19日?qǐng)?bào)道:上海市公安局官方昨日在微博發(fā)布通報(bào)稱, 2021年3月11日,浦東警方成功偵破一起生產(chǎn)、銷售添加違禁成分(*)減肥類食品案件,抓獲生產(chǎn)人員曾某某(女,26歲),銷售人員周某某(女,26歲)、郭某某(女,30歲)等32名犯罪嫌疑人已被警方依法刑事拘留。

郭某某系2019年7月13日刑滿釋放的網(wǎng)紅郭美美。郭美美被抓原因系其明知減肥類食品中添加了違禁成分,但仍在直播間和微信里銷售該減肥類食品。

周兆成律師指出,郭美美刑滿釋放不到兩年時(shí)間里,再一次因涉嫌犯罪被刑事拘留,系累犯;應(yīng)被從重處罰,不適用緩刑的和假釋。

周筱赟律師則指出,“郭美美通過直播間和微信銷售添加違禁成分(*)減肥類食品,辦案機(jī)關(guān)想必已經(jīng)固定了其有銷售行為的相關(guān)證據(jù)。但是,除了有銷售這一客觀行為之外,郭美美涉嫌的‘生產(chǎn)、銷售有毒、有害食品罪’,還必須有‘明知’這一主觀要件。如果郭美美主觀不明知,即使客觀上實(shí)施了銷售的食品中摻入有毒、有害的非食品原料,或銷售摻有有毒、有害的非食品原料食品的行為,也不能認(rèn)定構(gòu)成該罪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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郭美美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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