A5創(chuàng)業(yè)網(公眾號:iadmin5)1月1日消息,今日我國首部電商領域綜合性法律《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子商務法》正式實施。
從今天開始,微信朋友圈里的代購或是微商,只要你在朋友圈里面發(fā)廣告,就屬于電子商務經營者的范圍,那么不僅需要提供營業(yè)執(zhí)照,還需要依法進行納稅。
新法明確了利用微信朋友圈、網絡直播等方式從事商品、服務經營活動的自然人也是電子商務經營者,須依法辦理工商登記,依法納稅。一旦違規(guī)最高罰款200萬元,偷稅、漏稅還需承擔刑事責任以及更高的罰款。
除了微商受影響,《電商法》明確要求,電子商務經營者為個體商戶的,允許其將網絡經營場所作為經營場所進行登記,此外,明確平臺經營者“承擔連帶責任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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