A5創(chuàng)業(yè)網(wǎng)(公眾號:iadmin5)9月3日報道,今年8月,湖南一位滴滴代駕司機在接單路上發(fā)生交通意外去世后,其家屬發(fā)現(xiàn),此前在滴滴公司培訓時,承諾的120萬元保險,變成了120萬元“保障”,補償也從全額變成了“在肇事者賠償后再進行賠償”。滴滴公司提供的只有一張模糊的集體保險保單,金額竟然只有1萬元。
滴滴湖南分公司表示,他們只是居間的信息服務商,當年代駕司機的合同并不是和他們簽署的,而滴滴總公司則回復稱,120萬肯定會給,只要死者家屬把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給滴滴就能領取,但是家屬并不配合。
滴滴湖南分公司一位負責人認為,代駕司機和是滴滴平臺之間只是居間服務關系,承擔的是墊付責任。
華東政法大學法律學院副院長陳越峰表示,滴滴平臺收取代駕司機的費用,不僅僅是簡單地提供信息。代駕司機發(fā)生意外,滴滴平臺要承擔一定的責任,而保障計劃的具體內(nèi)容也應該提前讓代駕司機了解清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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