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未及時退還押金 ofo被處以5萬元罰款

 2021-07-07 08:47  來源: A5創(chuàng)業(yè)網   我來投稿 撤稿糾錯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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A5創(chuàng)業(yè)網(公眾號:iadmin5)7月7日報道:企查查APP顯示,近日,北京市交通委員會與東峽大通(北京)管理咨詢有限公司交通運輸行政管理(交通)的案件公開。

審理經過顯示,ofo公司被約談責令改正后,仍未及時退還承租人押金,經約談拒不改正,處以5萬元罰款。因ofo公司未履行繳納罰款的義務,北京市交通委員會申請強制執(zhí)行ofo公司。

值得一提的是,前不久,ofo關聯(lián)公司青島拜克洛克科技有限公司新增一則注銷備案信息,注銷原因為決議解散,清算組負責人為北京拜克洛克科技有限公司,公告期2021年07月02日至2021年08月16日。

悄悄問一句:你的ofo押金退回來了嗎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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